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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电力五项措施服务当地对外开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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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6-5-12 |
4月30日,山西省电力公司从服务省委、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出发,出台了《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服务于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》,《意见》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要全力服从、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大局,并制订了相应措施,措施条条切合实际,款款易于操作。
3月26日至28日,山西省召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,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。省电力公司针对本行业特点,围绕服务于对外开放,服务于省委、省政府工作大局,实现电网可持续发展,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,满足对外开放带来的用电需求,迅速部署落实,制订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措施:
一是以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为契机,加快电网发展。积极配合、支持国家首个特高压电网示范工程建设,并以此推动"双五百"工程,确保2006-2008年每年投产220千伏及以上主变容量500万千伏安、线路500公里以上。力争到2008年,山西电网实现以特高压为核心,500千伏为省网主网架,220千伏为地市主网架,形成六个分层分区供电的区域电网的格局,全面消除各级电网供电"卡脖子"现象。充分发挥山西电网作为国家"西电东送"北通道和特高压示范工程启端站的区位优势,为我省大煤电基地建设创造条件、奠定基础并发挥作用;
二是优化业务扩充报装流程,提高业务扩充报装速度,营造“重商、亲商、安商、富商”的供电服务环境。进一步理顺和简化办事程序、环节、方式,业务扩充报装实现“五变”,即: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,变“串联”审批为“并联”审批,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,变无限拖延为限时办结,变“多口对外”为“一口对外”,实现所有业务的“内转外不转”,使客户办理业务只进一个门,只找一个人,只交一次费,真正享受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对用户申请用电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,积极开展推广用户工程的典型设计,尽可能缩短业务扩充工程时间:居民客户、低压电力客户、高压单电源客户、高压双电源客户的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分别不超过3个、7个、15个、30个工作日。客户受电装置(工程)检验(验收)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城乡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,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;
三是围绕“四个服务”,恪守“三个十条”,全力塑造国家电网服务品牌,创优供电服务环境。重点做到“五个严禁”和“五个确保”,“五个严禁”即:严禁违反规定停电、无故拖延送电,严禁自立收费项目、擅自更改收费标准,严禁为客户指定设计、施工、供货单位,严禁对客户投诉、咨询推诿塞责,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。“五个确保”即:确保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9%,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%,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5%,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4%,确保电力供应不足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,确保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,确保在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时提前7天向客户送达停电通知书,确保电力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、信息查询、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,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城区范围内一般不超过45分钟,农村地区一般不超过90分钟,特殊边远地区一般不超过120分钟;
四是加强优质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建设,确保服务于对外开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建立客户满意评价体系,通过开展客户满意度的评价,掌握客户的服务需求,发现服务存在的缺陷和问题,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、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。建立涉及各个部门、每位员工、每项工作、每个流程的优质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,实行优质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跟踪和考核。加强对客户投诉举报事件查处工作,规范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的工作程序,加大督办力度;
五是加快营销现代化建设步伐,加强优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。结合营销自动化系统和95598客户服务系统建设,实现营销流程再造和功能优化,理顺内部服务程序,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标准,以95598客户服务系统为平台,有机整合营业厅、现场、95598电话及网站服务的功能,做到营销信息传递网络化,业务应用集成化,流程处理规范化,服务功能全面化,不断促进客户服务水平的快速提升,提高优质服务保障体系的水平,为全省对外开放提供现代化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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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申开电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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